港府提印花稅寬免放寬,持股門檻降至75%
香港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於立法會動議二讀《2026年印花稅(修訂)(第3號)條例草案》,建議放寬相聯法人團體內部資產轉讓的印花稅寬免準則,將持股門檻由90%下調至75%,並擴大可考慮的權益類別。措施旨在便利企業重組及優化營商環境。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昨日在立法會動議二讀《2026年印花稅(修訂)(第3號)條例草案》,落實二○二六至二七年度《財政預算案》建議,放寬相聯法人團體內部資產轉讓的印花稅寬免準則。
根據現行《印花稅條例》,兩個法人團體是否屬相聯,主要視乎其中一方是否擁有另一方百分之九十或以上的已發行股本。草案從兩方面放寬有關準則:第一,除已發行股本外,亦會考慮其他直接或間接的實益權益及表決權,令合資格的有限法律責任合夥及無股本的擔保有限公司亦可受惠;第二,將有關權益持有百分比要求,由百分之九十下調至百分之七十五。
上述措施將減低企業內部轉讓物業或證券的成本,便利企業靈活重組或擴張業務。若草案獲通過,放寬的準則將適用於二○二六年二月二十五日(即本年度《財政預算案》公布日)或之後簽立的文書。局長懇請議員支持草案,以優化本港營商環境及維持稅制競爭力。
資料來源:香港特區政府新聞公報。
閱讀原文報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