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加強私募資產基金披露要求
香港證監會就授權基金投資私募信貸及私募股權發出指引,要求提升底層資產及相關風險透明度。新規定包括加強披露、可能將基金分類為複雜產品,並對現有基金提出檢討文件要求。
香港證監會(SFC)就授權基金涉及私募信貸及私募股權投資發出指引,要求提升底層資產及相關風險的透明度。證監會指出,部分基金可能透過各類投資間接持有私募市場資產,以達致資產配置及提升回報的目的。
證監會亦注意到,本港零售投資者對私募市場資產及其相關風險的認識可能有限,因為部分間接投資涉及多層架構及複雜金融工具,透明度不足。目前在本港向公眾發售的授權基金,投資於非上市、非報價或非市場買賣產品的比例,不得超過基金資產淨值的15%。
在此背景下,證監會透過通函訂明加強披露規定,要求基金經理就基金投資私募市場資產的特性、性質及相關風險,提供清晰、充分及平衡的陳述。證監會表示,可能會對相關基金加強審查,並將其分類為複雜產品,在香港銷售時須符合更高的分銷要求。
對於可能已持有私募市場資產的現有基金,證監會亦期望基金經理盡快檢討基金狀況,並更新基金的銷售文件。證監會投資產品部執行董事吳麗莎(Elisa Ng Ka-li)表示,加強指引透過提高透明度及引入適當的投資者保障措施,進一步強化本港零售基金在私募市場投資方面的監管框架。
資料來源:The Stand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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