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下月推零售基金優化措施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公布,《單位信託及互惠基金守則》優化措施將於下月生效。措施引入風險價值計算法,並優化流動性風險管理,旨在加強投資者保障及與國際標準接軌。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宣布,優化香港零售基金制度的《單位信託及互惠基金守則》監管措施,經刊憲後定於下月(2026年11月)起生效。證監會表示,此舉旨在加強投資者保障,並推動本港監管框架與國際標準接軌。
將實施的多項措施包括,在現行的衍生工具風險承擔淨額計算法之外,引入風險價值計算法(VaR)。證監會認為,此舉有助支持更多元化的基金策略,豐富零售產品選擇。同時,當局亦會優化流動性風險管理規定,以便與更新後的國際標準看齊,並加強有關貨幣市場基金的規定。
證監會投資產品部執行董事吳家俐表示,優化措施將加強投資者保障,有助推動香港零售基金制度與時並進,確保保持競爭力。修訂後的《單位信託守則》生效日期起計,現有證監會認可基金一般可獲得12個月過渡期。
資料來源:香港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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