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局指定12間一級流動性提供行,總額增至220億
金管局今日宣布,指定12間銀行作為離岸人民幣市場一級流動性提供行,為期兩年,自10月27日起生效。安排下回購協議總額由200億元人民幣增至220億元,旨在提升離岸人民幣流動性支持。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今日(10月23日)宣布,指定12間銀行作為香港離岸人民幣市場的一級流動性提供行,為期兩年,於現時指定期結束後即2026年10月27日起生效。同時,金管局將一級流動性提供行安排下可提供的人民幣流動性總額增加。
12間一級流動性提供行包括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香港)、交通銀行、法國巴黎銀行、中信銀行(國際)、中國建設銀行(亞洲)、花旗銀行、德意志銀行、恒生銀行、香港上海滙豐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亞洲)及渣打銀行(香港)。遴選準則涵蓋提供離岸人民幣資金及進行離岸人民幣市場莊家活動的能力,以及對利用香港作為全球離岸人民幣業務樞紐的承諾。
上述指定生效起,一級流動性提供行的人民幣回購協議安排總額將由200億元人民幣增加至220億元人民幣。金管局表示,是次擴大一級流動性安排將提高對離岸人民幣流動性支持,並有助鞏固及提升香港離岸人民幣業務樞紐地位。
金管局將不時檢討計劃的運作及一級流動性提供行的表現,並考慮是否有需要優化,包括調整一級流動性提供行的數目及回購協議的規模。
資料來源:香港特區政府新聞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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