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加強IPO後規管工具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SFC)宣布,將加強針對IPO及上市後不當行為的規管工具,包括對上市申請人施加上市前後均可適用的條件,以取代即時暫停交易。修訂預計2027年第一季生效,旨在提升監管效率及投資者保障。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SFC)在完成上市規則諮詢後,誓言將加強針對IPO及上市後不當行為的規管工具,以提升監管效率及投資者保障。SFC將可對上市申請人施加上市前後均適用的條件,作為即時暫停交易的替代方案,同時簡化交易恢復程序。
修訂亦引入新的獨立實質審查機制,透過證券及期貨上訴審裁處(Securities and Futures Appeals Tribunal)加強SFC在規則下所作決定的程序公平性及透明度,包括施加條件、暫停交易及恢復交易等決定。
有關變動預計於2027年第一季生效,惟須視乎立法程序。SFC企業融資部執行董事Christina Choi Fung-yee表示,市場廣泛支持有關改進,顯示各方共同致力維持香港上市市場的高質素及韌性,對鞏固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至關重要。
Christina Choi Fung-yee補充,配合SFC平衡且前置的規管方針,強化後的工具將讓監管機構以更具針對性及相稱的方式,應對新興風險,在損害市場前防範於未然,維護市場誠信及支持優質增長。
資料來源:The Stand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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