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馬簡化雙重上市IPO框架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SFC)與馬來西亞證券委員會(SC)公布簡化監管程序,便利香港及馬來西亞同步上市。申請人只需提交單一上市文件及申請,即可在兩地交易所作主要上市及同步附屬上市,預期可減省監管重複及合規成本。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SFC)與馬來西亞證券委員會(SC)周三公布簡化監管程序,便利企業在香港及馬來西亞同步上市。該「單一提交安排」落實兩地監管機構於7月23日簽署諒解備忘錄所訂的簡化雙重上市IPO框架。
申請人在香港交易所(00388)主板或馬來西亞交易所(Bursa Malaysia)主要市場作主要上市,並在另一市場作同步附屬上市時,只需提交單一上市申請及文件。此舉預期可減少IPO申請階段的監管重複及合規成本。
簡化雙重上市框架的主要特點包括:申請人可依賴同一份上市文件,同時滿足兩地法定及上市要求;透過中央協調提交機制,免除在兩地分別提交申請的負擔。此外,兩地監管機構已設立專責雙重上市審查團隊及溝通渠道,作為申請人及其顧問的直接聯絡點,確保監管協調、積極案件管理及跨機構無縫處理。
SFC行政總裁Julia Leung表示,透過建立清晰可行的途徑及協調監管程序,可讓兩地企業接觸更多元化的國際投資者及更深的資本池,同時維持穩健的投資者保障。SC主席Dato' Mohammad Faiz Azmi指出,連接馬來西亞與香港這個全球第三大金融中心,將進一步加強兩地作為投資目的地的吸引力。
香港交易所(00388)上市主管Katherine Ng歡迎簡化雙重上市IPO框架。她表示,為雙重上市申請人提供更流暢及協調的途徑,將擴闊企業接觸兩地資本及投資者的渠道。
資料來源:The Standard。
閱讀原文報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