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實習生涉與14歲女童性交案審訊
高等法院審理五名男子涉嫌與一名14歲女童非法性交案,第三被告吳嘉政(24歲)的錄影會面供詞顯示,他透過交友程式結識女童,並同意以補習換取性行為。辯方指控警方在拘捕時威嚇誘導被告。
高等法院周二審理一宗涉及五名男子被控與一名14歲女童非法性交的案件。第三被告吳嘉政(24歲,工程實習生)在警方錄影會面中供稱,他透過交友程式Heymandi結識女童X,雙方事前已達成共識。
吳嘉政表示,2023年5月27日,他在荃灣福來邨的住所為X補習約1.5至2小時,其後發生性行為。他稱X主動脫去其短褲及內褲並為他口交,性交期間曾使用安全套,但發現X出血後懷疑她正值經期而停止,改由X為他手淫。吳形容X採取主動。
當被問及明知X未滿16歲仍與她性交的原因,吳嘉政表示出於性需要及感到孤獨,希望透過性行為獲得滿足。辯方在庭上質疑警方的拘捕過程,指四名警員到吳的住所拘捕他時,曾將他推倒在梳化上並大聲質問:「個女仔得14歲,你有冇同佢發生性行為?」
辯方續稱,警員包圍吳嘉政並指X已供稱與他發生兩次性行為,警方亦已取得屋邨的閉路電視片段。當吳問及會否坐監時,有警員回應承認「好小事,最多罰款,下晝就可以保釋」。辯方又指警員在押送途中稱:「如果你唔認罪令我哋難做,我哋唔會放過你。」辯方認為吳在威嚇及誘導下捏造性交細節,但負責會面的警員在庭上否認有關指控。
五名被告分別為小學教師譚兆俊(28歲)、土地行政人員陳嘉銘(33歲)、工程實習生吳嘉政(24歲)、消防員曹杰庭(31歲)及YouTuber黃栢康(28歲)。各人被控一項與16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罪及一項向兒童作出嚴重猥褻行為罪。曹杰庭另被控一項未經同意下肛交罪,黃栢康則被控兩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案件發生於2023年5月3日至6月2日期間,當時X年僅14歲。
資料來源:The Stand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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