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2基金信託人上訴案今宣判
上訴庭將於周四就612人道主義支援基金五名前信託人的定罪上訴頒下判決。五名上訴人包括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資深大律師兼前立法會議員吳靄儀、前立法會議員何秀蘭、歌手何韻詩及文化研究學者許寶強,他們於2022年11月因未按《社團條例》為基金申請註冊或豁免註冊而被定罪,各被判罰4000港元。
上訴庭將於周四就612人道主義支援基金五名前信託人的定罪上訴頒下判決。該基金於2019年抗議活動期間成立,旨在為被捕、受傷或受騷亂影響的人士提供包括法律及醫療在內的財政援助。
五名上訴人分別為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資深大律師兼前立法會議員吳靄儀、前立法會議員何秀蘭、歌手何韻詩及文化研究學者許寶強。他們連同基金前秘書施城威,於2022年11月被裁定未在指定限期內為基金申請註冊或豁免註冊,違反《社團條例》第5(1)條。五名信託人各被判罰款4000港元,施城威則被判罰2500港元,但施未有提出上訴。
去年12月的上訴聆訊中,五名上訴人辯稱該基金不具有《社團條例》下「社團」定義所需的特徵,包括組織結構及成員間的相互權利與義務。控方則堅持基金符合條例中社團的定義。
傳票指控指,在2019年7月16日至2021年10月31日期間,各被告作為名為「612人道主義支援基金」的本地社團的幹事,未按《社團條例》第5(1)條要求在指定時間內申請註冊或豁免註冊。上訴庭在聽取雙方陳詞後,於2025年12月保留判決,現定於周四頒下裁決。
資料來源:The Stand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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