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與東盟簽投資協定修正案,港企享國民待遇
香港與東盟10國簽署《投資協定》第一修正案,賦予香港企業在10個成員國中與當地及外資同等的待遇。該協議涵蓋非歧視性待遇、公平公正待遇及投資保障,進一步鞏固香港作為國際投資樞紐的地位。
香港與東盟(ASEAN)周日(20日)簽署《投資協定》第一修正案,賦予香港企業在10個東盟成員國中,與當地及外國競爭對手同等的待遇。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副局長陳百里與菲律賓及泰國政府官員在馬尼拉簽署協議。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發言人表示,東盟是香港的主要投資夥伴,連續四年成為香港對外直接投資的第三大目的地,投資存量達6,712億港元。協議進一步提升兩地蓬勃的投資關係,並鞏固香港作為國際投資樞紐的地位。
根據香港與東盟10國簽訂的《自由貿易協定》(FTA)服務貿易章節,雙方承諾在指定服務行業中,對服務及服務供應商給予國民待遇,包括透過商業存在提供的服務。而《投資協定》則補充FTA,將國民待遇及最惠國待遇延伸至非服務行業的企業及其投資,待修正案所載保留條款生效後實施。
除了非歧視性待遇,《投資協定》亦提供公平公正待遇、實體保護與安全保障,以及投資與回報的自由轉移。在徵用或因戰爭或武裝衝突造成損失的情況下,補償按協定標準進行。
10個東盟成員國包括汶萊、柬埔寨、印尼、老撾、馬來西亞、緬甸、菲律賓、新加坡、泰國及越南。東盟目前正待將自由貿易及投資協定擴展至東帝汶。
資料來源:The Stand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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